酒店复工复产新闻稿(通用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新闻稿频频出现,新闻稿顾名思义就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消息,最能体现出来的便是新闻稿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台、杂志、电视等方式进行传播。大家知道新闻稿怎么写才正确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酒店复工复产新闻稿(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4月30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在检查棉花宾馆时,详细询问酒店工作人员,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又检查了酒店的消防通道畅通情况、酒店工作人员对灭火器材使用的掌握情况。
目前,除山湖温泉酒店外,我县星级酒店三湖假日、田野山庄均已有序复工,现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据悉,疫情期间,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间断地对各酒店进行防疫指导,在各星级酒店复工之前,都对酒店整体进行了全面消毒,并提交了企业员工信息排查表、疫情应对方案、企业复工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目前所有星级酒店入住人员都需做好身份登记、持有绿码,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和入住人员都需戴口罩,一天量2次体温,同时还要求酒店准备足量防疫医疗物资,让旅客安心入住。
近日,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疫情防控交通部部长马良带队检查星级饭店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在大河国际饭店、格尔酒店,马良就酒店疫情防控责任人、防控机制、防疫物资储备、防疫工作培训、健康登记管理、员工管理、住客防护、应急处置,特别是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方面做了详细了解。
马良要求,酒店复工复产后,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酒店经营两项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依然很严峻,要结合星级酒店人员流动大、构成复杂等特点,严格落实“郑州市星级饭店疫情防控指南”相关要求,各酒店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完善处置预案和带班制度,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3月3日,习水县旅游局市场监管股对复工复产的景区(酒店)进行了检查。对四渡赤水纪念馆、宋郊博物馆、岁月土城酒店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和监督。
在现场监督指导中,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复工复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复产期间应对新型病毒性肺炎的防控措施,核实物资准备、人员管理、员工健康检查台账和景区景点(酒店)安全情况,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最后,检查组要求景区(酒店)加强对游客的保护,加强景区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落实“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同时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酒店住宿业复工复产工作,弥勒市采取三项措施,强力落实责任、严防守纪、全力保障,有序推进各酒店复工复产。
一、落实经营业主主体责任。确保宾馆酒店营业证照齐全,宾馆酒店住宿业恢复营业必须证照齐全,证照不全的一律关停;落实经营业主主体责任,各经营场所要落实恢复营业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安全生产责任,对复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弥勒市复工复产到岗人员信息个案登记表》,对湖北籍及全国重点疫区返弥员工一律按属地原则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并报市公安局;对排查后身体健康,符合到岗工作条件的工作人员,由个人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向所在经营单位进行承诺;经营单位根据摸排及复工情况填写《复工复产健康承诺书》,宾馆酒店住宿业经营单位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承诺;严守防疫纪律,各经营场所要做好员工防疫纪律管理,建立员工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实行“进出扫码登记测温”制度,员工进出岗位前须进行扫码、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各经营场所按规定设立隔离观察场所,当员工及消费者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隔离场所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873-6122274),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游客就近就医;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规定,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和分餐制。
二、规范经营服务。严格执行数据入库,宾馆酒店住宿业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执行“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全面掌握消费者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严格执行扫码检测制度,各经营场所对所有进入场所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根据“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要求,在各经营场所推行扫码进出措施;认真落实住宿人员扫码网上申报登记,经营业主按规定下载“红河防疫”二维码,通过互联网进行入住人员申报登记,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经营场所场所安全,加强场所管理,设立专门的消毒工作岗位,对经营场所范围内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确保区域内消毒全覆盖,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包括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及消费客群在内的所有人员距离保持1.5米;加强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各环节检查排查,确保生产经营安全规范;确保物资保障,做好防护物资配备,超前谋划,合理储备防疫物资;落实新冠病毒防控与开放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恢复营业的需要;经营场所应备有消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提供使用;根据防疫需要,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取消不必要的会议,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积极氛围营造,加强防疫工作宣传,营业场所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消费者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弥勒市疾病控制中心电话;营业场所前台放置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消费者发放;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引导消费者注意个人防护。
5月15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位于武陵源景区涉武陵源宾馆(四星级宾馆)的执行难案。在法院监督下,三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顺利移交武陵源宾馆,并送来感谢锦旗。
3月5日,张家界中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该案执行标的物武陵源宾馆位于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属于湖南省总工会武陵源职工休养所。因纠纷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该宾馆已暂停营业,损失严重。申请执行人希望法院尽快执行到位,帮助宾馆复工复产,为来张家界旅游的.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立案后,张家界中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家界某某有限公司下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进行执行调查。被执行人不服仲裁裁决向张家界中院申请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张家界中院经审查依法驳回了该公司申请,并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迅速恢复了执行,于4月29日向被执行人发出迁出房屋、腾让经营场所的公告。
执行中,因武陵源宾馆长期由案外人周某某承租和经营,并且对宾馆进行了装饰装修、改造、增加了相关设施等,当事人对相关部分的补偿等事宜争议较大,一些门面的承租人也有很大意见,给执行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考虑到该案涉及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相关承租人等,涉案人员众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执行法官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多次进行现场查看、走访周边住户、做好记录,全面了解武陵源宾馆具体情况。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及其相关承租人做工作,明理释法、协调矛盾,并组织各方当事人举行执行听证,终于于5月13日促成三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同意在5月15日进行现场移交。
5月14日,为了确保现场移交工作顺利完成,张家界中院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武陵源宾馆查看,并同武陵源区法院共同商讨具体执行方案。移交当天,在两级法院执行干警的组织监督下,当事人对武陵源宾馆的资产、门面、水、电、气、钥匙、房卡及相关系统资料等物品进行盘点,制作移交清单,并签订了现场移交财产补充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4日上午,镇党委宣传委员邵军实地调研复工复产酒店运营情况。
邵军来到金茂凯悦、云朵墅,与经营者深入交谈,详细了解物资储备、员工返岗、应急处置等复工复产工作最新进展,实地察看“场所码”、“数字哨兵”配置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认真询问酒店目前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邵军指出,酒店要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的总体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引导游客主动配合做好佩戴口罩、扫码验证等措施,做好每日抗原检测,定时进行环境消杀,把各项防控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镇旅游管理部门也将不定期对复工复产酒店进行督查,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的文化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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