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考满分作文锦集6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考满分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责任,对於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怎麽说呢?嗯,一个人不负责任的话,会使别人对他的好印象或第一印象扣分吧。而且更可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与重视,除了这样,负责任除了别人会对自己的印象加分外,别人还可能对你的寄望心或信心提升,这样简单地说了一遍,你也许会明白责任心有多重要了吧?如何负责任?最重要当然是依时完成自己应该做的事,当然自己的事自己做,不该叫别人做。除非是一定要托别人帮你做的正经事。例如突发事情使你没空处理该事等等。而且做错事也一定要自己承担,绝对是不能推卸责任的。我们除了要做上述的事外,也要留意一下自己有没有适当地帮助别人,别只顾自己而忽略了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喔。另外当然自己也应该分辨一下黑白是非,帮助别人是对的,但要注意自己是否帮了应该帮的事喔!别以为帮到别人就是好的。记住要负责任,不要把自己给人的好印象一瞬间化为乌有。也许你会觉得很难做到这篇文中你应该做的事,可是跟其他不负责任的人依画葫芦也是不好吧?至於不负责任的後果可多罗!例如:使人对自己失去信任丶名誉受损丶孤注一掷??现在你也明白负责任的优点了吧?负责任,对自己及他人也非常重要,努力一点,空出你部份玩乐的时间帮助别人。获得的信任与信心,也是值得的!
早晨醒来,微风轻轻地抚摸着大地,不免有丝寒意,把头探出窗外,一位老爷爷正在清扫着马路,我不禁触景生情,想起了那件令我记忆犹心的事。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而在北京的气温却只有零下几度,一位八十几岁的高龄老人正在一丝不苟的打扫着一座被称为“连心桥”的大桥,当他正要去够某一个东西时,一不小心从高高的大桥上跌落下来,那时的老人脸色煞白,但面容安详,似乎是睡着了,可他就这样与世长辞了。据相关报道介绍,这位老人名叫窦珍,是居住在“连心桥”附近的居民。自二零零二年这座大桥落成后,他就十一年如一日地在这座大桥上做起了清洁工作,老人把这座大桥看作自己的亲生子女,每天从天亮开始就拿着自制的工具来到大桥上,帮她‘’梳头洗脸‘’,使她容光焕发,老人每天要打扫四五次桥,每一次都要走一百就是六个台阶,照这样算来,老人每天差不多要走八百个台阶,可他从来不嫌苦,不嫌累,总是默默无闻的为大家做贡献。有的居民劝他说︰“窦老爷子,您这么老了,也该在家享享清福啦,这些工作就交给年轻人来做嘛。”可他去总是乐呵呵地说:“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到这里来既可以锻炼身体,又能服务大众,这不是一举两得吗﹖这么好的事上哪去找啊!”就这样,他就连生命的最后一刻,也留给了这座桥,这座陪伴了他十一年的桥。就在这一刻,我不禁泪如泉涌。这位平凡的老人,放着丰衣足食的晚年生活不过,而是顶着风,冒着雨去守护一座跟他互不相干的大桥,这时,我想明白了许多:不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的存在,才使得这个社会建设的更加美好吗﹖我觉得所有人都应该向他们学习,学习做一个默默奉献的人。哪怕得不到任何好处,哪怕只是平平凡凡的度过了短暂一生,哪怕不被人记得……
不知为何,在不知不觉间,泪水从我眼角滑落,淌在唇边,滴进心里。
那一刻,我流泪了。
代表字,以单单一个字代表了自己的想法。如果要我提一个我自己的代表字,我会选择“我”。 我,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自称。大家都是我,但其个性、特徵和喜好都不同,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我之所以选择“我”这个字,是因为我觉得人们就是要活的像自己,为自己而活,跟随着心中的“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一切。
曾几何时,大家都变了,没有自己的嗜好,盲目的跟随潮流,成了一个外表“潮”,但内心空空如也,没有内涵的我们。我们是否该偶尔静下心来,想想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而活?自己的兴趣?自己的专长? 我会要求自己去做真正想做的事,例如我不因为大家说黄色小鸭可爱就一直跟旁人说自己觉得它真的很可爱;也不会因为大家说雷神很好吃,就一直盲目的去喜欢它。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若一直故意和自己的心智唱反调,最后失去的,会是自己心灵的自由,真正的思绪将会被那些附和他人的思想淹没,成为一位被困在自己心牢的人。因为你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在平日,你将错失自己实践梦想的机会,得到的也只是你假装喜欢的一切。而我们应当知道,流行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只要认同自己身上的一切,你就是最时尚的流行教主。追求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拥有属于自己的特色、擅用自己的优势,是三个做自己的大重点。平实,我都努力的去实践它们,为自己而活吧!
小说家苏珊.柯林斯的《饥饿游戏三部曲》就是个绝佳的代表。女主角凯妮丝在处于弱视的环境下没有因都城拥有强权而退缩,反而更积极的以抗争的方式表达不满。看看她因此得到了什么?更好的生活、平等的待遇,还找到了一位爱自己的比德。而比德讲出令我最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我不想当他们手中的一枚棋子,不想任由他们掌控、玩弄于手掌中。我去了,就算死,也要死得像自己。”,可见做自己是件好事,也许被误解、排斥,但又如何呢?至少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这是我们的人生,不是别人可以帮我们定义的。 也许你曾经迷失在他人的感觉和想法中,但是只要有心,有志者事竟成,还是可以做回自己的。就像《穿着PRADA的恶魔》中的小安,她得到了全纽约女孩梦寐以求的职位,看似光鲜,却丧失了自我。她在最后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毅然决然的'走出大楼的大门。走出去了,她不但没有因为丧失工作而伤心,取而代之的是期待自己能当个专栏作家的喜悦。 还记得看过的那本小说《偷书贼》,故事全由死神叙说。到了结尾,死神感慨的说他就是喜爱人们拥有自己的想法和故事。而他最喜爱的工作内容是去接那些过世的人们时,能看透他们精采的一生,各各精彩,令他印象深刻。
我想。我的终极目标就是这个吧!就是当“我”,去爱、去恨,去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使自己不虚此生,证明自己真的活过。不因为世界残酷而畏惧,就当“我”。
我的座上有盏灯,无论何时,总伴着我。
回到家,锁上门,气急败环地将本子砸在书桌上,将自己摔到了床上,折腾去一阵声响。
“不就是作业没做完么,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只有我一个人没做,大不了我不学了,还不是活受罪。”我使劲的敲打着床配以超高分贝的咆哮来宣泄不满。
自怨自艾了许久,才发现天色渐渐暗了,知道已是晚上了。伸出一只手在书桌上摸索着,准备打开台灯,却半天没有动静,而后才发现它被一堆卷子埋在了身下。此刻的它,就象一个陷入淤泥的人,无法自拔。我有些歉意,赶快扶起了它。
我很喜欢它,淡绿色的色彩有着大自然般的宁静,底座是椭圆形的,厚重而沉稳,细长的灯颈象天鹅的脖子,光洁而圆润,一对雪白的灯管相依相拌,发出柔和的光芒……
我很内向,遇到事不会和任何人说,而它则完美的成为了一个忠实的听众,我感情的寄托。
而现在,他却成了我无意过错的受害者,将它扶起,打开台灯,柔和的光依旧明亮
事情经过很简单:
英语没有做完,被老师检查出来了挨了批评,本来不对,可不知怎么了,就是火大,很“潇洒”的扔下几句“豪言壮志”便扬长而去了。只留下老师铁青的脸。
虽然我已经冷静了,但依旧嘴硬,对着台灯倒苦水说,“这老师是不是有问题?没事老找我麻烦干什么,又不只有我一个人……。”台灯的光依旧柔和,好似有一双眼在看着我。我有些心虚,叹了一口气,“好吧,我知道,我好像是错了,可是我怎么去给老师交代?”挠了挠头,我问台灯,台灯谁无言,但却满含鼓励,“好吧”我下定了决心“我去给老师道歉,大不了挨顿骂就是了”。最后,老师原谅了我,
才结束了这有惊无险的闹剧。
还记得有一次为了考试周末在家复习到很晚,去楼下买了咖啡回来,才发现小区早已是万籁俱寂,有些胆小的我在小区里战战兢兢的走着,唯恐哪里会跳出“孤魂野鬼”,事实上,在我抬头仰天时,才发现最顶楼有一素光!像黑暗中的灯塔一样,我有些庆幸,才突然发现光的地方好像是家,原来,他一直在给我指明家的方向。
谢谢你,好兄弟。
有了兄弟的陪伴,我不觉得孤单;有了兄弟的陪伴,我有勇气面对困难。
夜深了,四围静寂无声,我还在奋笔疾书,唯有一座淡绿色的台灯在静静的陪伴着我。
美食,不仅仅祭祀了人们挑剔的五脏庙,也是在舌尖上翩翩飞舞的曼妙滋味,更在许多温馨时刻见证了一段段动人篇章。
从异乡游子魂牵梦萦的鸡肉饭,到令所有人垂涎三尺的香脆方块酥,都是孕育我成长的摇篮。但,某一角落,一阵阵香气正放肆地在大街小巷穿梭,骚动我们的鼻尖。循着味道而来,才发现如此诱人的香气竟不是鸡肉饭,更不是方块酥,居然不过是碗毫不起眼的牛肉米线。可别小看这一碗牛肉米线,里头可是大有玄机!软中带劲的米线和鲜香的牛肉手牵着手滑入我的喉咙,再慢慢喝下一口浓郁的汤汁,汤汁里的香菜也不甘寂寞的使出浑身解数,散发一股股清新的新奇滋味。吃了一口,简直飘飘欲仙,欲罢不能!还有什么比再来一碗具有神奇魔力的牛肉米线更吸引人的事吗?喔,真是绝世美味!
牛肉米线的美味众所皆知,但提起里头蕴含的情感却是专属我自己的。我那沉默寡言的严肃父亲,每天忙碌于工作,偶尔还得外出办事,一根蜡烛两头烧,我们相处的时间也越来越有限。不过,我永远记得以前,补习班下课后,爸爸总是带着饥肠辘辘的我来到小吃店吃一碗牛肉米线。我们坐在小吃店的角落静静地咀嚼,没有交谈,彷彿我们之间只剩下吞进食物的声音。每次我吃完自己的那份,他都会把他的那碗米线分一半给我,让我多吃一些。吃着爸爸分给我的牛肉米线,原本已经冷掉的汤竟变得暖呼呼的,甚至透出一丝丝甜味!现在的我盯着父亲逐渐花白的发回忆起此事,眼眶总是不听话的湿润。原来这就是爱!爱是不需要甜言蜜语的,然而我现在才明白。
牛肉米线既不是山珍海味也不是琼浆玉液,它只是一道平凡再也不过的粗茶淡饭。但每次我一吃到它,就会有一股暖流流过我心田。牛肉米线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它提醒了我父亲对我的爱远远超过我的想像。古人曾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愿意作一株微不足道的小草,和爸妈一样,静静地,无声无息地默默回报父母如春阳般无私的爱。
相信很多人都是只在意眼前的,忘记了那一生中最美好,最难忘掉的童趣。
作为一名初三学生,也有了自己的烦恼,很难记起小时候的快乐、那无忧无虑的时光。
小时候,最喜欢在姥姥家:老家有山有湖,我所喜欢的,是夏天坐在前边,把脚伸进清澈见底的湖水里,感受着自然,感受着风,感受着水中的小鱼儿,感受着云,感受着天空。我喜欢把石头扔进水里,嘭的一声,溅起的小水花常常惹得孩子发笑;秋天所喜欢的,是牵着姥姥的手,一步一步结实的走上山,搜罗那些很漂亮的叶子和奇形怪状的石头,把它们摆在家里,时不时的拿出来玩玩。童年一大乐趣就是抓鱼玩,年纪比较小嘛,没法下河,就死缠着姥爷,又哭又闹,往往拿一个小桶,静静的盯着姥爷挽起裤腿,一只鱼逃走了,眼睛就以致死盯着水里,一看到鱼的影子就兴奋地大叫姥爷姥爷!这里!!快啊!”每当满载而归,总是笑眼弯弯,紧紧抱着小桶,跟鱼儿说话。
姥姥家里有两只母鸡,小时候我也一直好奇鸡蛋是从哪里来的,每天一大早就趴在鸡窝前观察母鸡,盯的那母鸡好像不好意思了,扇扇翅膀扑腾出去,弄得我满脸鸡毛。有时候把我惹急了,才不管它下不下鸡蛋,一把拽着鸡脖子,从翅膀上拽下一把鸡毛,听那母鸡喔喔喔的惨叫声,把我逗得直呵呵。
小时候,依偎在妈妈怀里,听着小木马的故事,时不时撒撒娇闹腾闹腾,可是、、很久没那样了吧!
现在的叛逆,独立,却遗失了童趣。
文档为doc格式